【负责人解读】关于《九江市商务局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及办理流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8 18:0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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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4-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86
  •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修订)>的通知》(九发〔2024〕5号)和《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2〕4号)文件精神,确保高层次人才在九江工作。我局按市委人才办工作布置,认领文件中涉及我局职能的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对2024年4月印发的《关于印发<九江市商务局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及办理流程>的通知》(九商务字〔2024〕1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九江市商务局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及办理流程》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

1.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2.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中国企业10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3.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主要负责人;中国企业100强总部董事会、经理层或相同级别的成员,控股二级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

4.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中国企业100强企业控股二级公司副职或者相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

5.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上年度现汇进资超1000万美元的鼓励类外资项目所属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具有独特技艺且品牌影响力大的中华“老字号”传承人。

(二)申报所需材料

1.A、B、C、D类提供企业入围世界500强的有关证明材料,E类提供外资企业上年度完成规模以上现汇进资的FDI或其他同效力进资证明、中华老字号”证书、牌扁照片。

2.A、B、C、D类提供任命书、任职通知或其他任职证明材料。E类提供项目划归鼓励类产业证明、企业经营情况(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A、B、C、D类提供推荐或承诺材料。E类提供荣誉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

4.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机构证明)、项目合同、申请相关政策的个人身份证明。

(三)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办理方式

1.线上申报:通过赣服通九江市人才服务专区进行网上申请;

2.线下申报:可将申请材料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申报。

三、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0.5个工作日);

3.决定(3个工作日);

4.系统完成公示。

四、相关要求

1.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且符合要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

2.《九江市商务局人才分类评价认定事项及办理流程》的通知年龄要求等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2]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