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5 18: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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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6-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368
- 责任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加油站行业的监管效率,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加快推动我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月15日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建议。(联系人:黄舟;联系电话:0792-8139282;邮箱:scyxhsmfwk@163.com)。
附件: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九江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5日
附件
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序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成品油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总结修水县试点经验,通过在加油站安装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自动采集成品油经营企业原始销售数据,利用安全无线移动网络技术,实时传输到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以销控进”数据监管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的立体监管,实时监测加油站销售数据,有效遏制隐匿销售收入、倒卖“走私油”“黑油”等不法行为,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在营加油站摸底调查,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动员会,与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加油站配合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安装准备工作,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项目采购阶段(2024年10月31日前)。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由市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市国资委确定招标控制价;由市工发集团负责前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采、可研报告报批、预算编制、项目招采等工作。
(三)实施安装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平衡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加油站按节点完成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安装工作,力争2024年12月31日前全市加油站全部完成系统安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直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的指导和监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由市工发集团组织各县(市、区)对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功能特性、技术指标、服务状况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由工发集团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整体终验。
四、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保障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推广安装,成立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工发集团等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的推广、安装、运用等工作的统筹。各县(市、区)要比照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专班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分析评估全市成品油市场状况,作为项目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需求,开展项目申报,配合业主单位开展数据信息采集系统项目报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二)市税务局:作为项目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需求,加强对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应用;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数据信息采集系统项目报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做好纳税服务和宣传辅导,强化行业税收征管,打击加油站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三)市市场监管局:作为项目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需求,配合做好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推广运用和安装施工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数据信息采集系统项目报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管理,检验加油机的计量是否准确,对检定合格的贴上合格标记,并在计量器上打铅封,同时对首次检定的加油机在电脑主板、编码器等处打上铅封;对私自改装电路主板的加油站,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及时通报税务部门。
(四)市财政局:负责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招标控制价评审,统筹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及运维所需经费。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推广运用和安装工作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推广运用和安装施工中的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成品油运输过程的监管,提供运输过程监管数据。
(八)市国资委: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预算批复及项目决算审计。
(九)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的咨询论证、技术评审、竣工验收、监管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上云等工作,指导承建项目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十)市工发集团: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报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前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采,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送审,以及负责开展项目招采、实施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十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做好辖区内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推广安装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资金,对系统安装和售后进行监管,对系统运维工作进行督导。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主导、县(市、区)政府主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系统安装覆盖到全市除修水县之外的所有陆地加油站。各县(市、区)要强化成品油经营全链条监控管理,同时完善数据采集、传输、分析、利用、保密等工作制度,修水县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升级平台功能。
(二)强化工作统筹。为确保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把时间节点,统筹做好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安装、运用等相关工作。全市根据系统建设成效,在条件成熟后择时推进水上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船系统建设。
(三)分类落实资金。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优先安排民营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建设费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化石油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原则上由企业根据标准自行建设,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内加油站数量分担,运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四)严管理保安全。成品油经营场所属于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风险较高,各县(市、区)必需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平台建设和运维期间安全管理。
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鹰潭市、南昌县、修水县开展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试点。其中,仅我市修水县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试点成功。为提升我市成品油流通经济管理效能,保障油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提升。市商务局 牵头拟制了此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多次协调推进。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商务局组建了起草专班,6月19日至21日组织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赴长沙市、毕节市开展了前期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具体起草等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了工作方案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市商务局先后三次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积极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石油分公司就系统建设经费沟通。7月25日,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建议,市商务局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当前送审稿。
三、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九江市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力求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方案。
四、主要内容
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总结修水县试点经验,通过在加油站安装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自动采集成品油经营企业原始销售数据,利用安全无线移动网络技术,实时传输到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以销控进”数据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通过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的立体监管,实时监测加油站销售数据,有效遏制隐匿销售收入、倒卖“走私油”“黑油”等不法行为,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为动员宣传、项目采购、实施安装、检查验收四个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摸底调查、宣传教育、推广动员;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技术评审等工作;落实财政资金、确定招标控制价;完成前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采、可研报告报批、预算编制、项目招采等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安装;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测试终验。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成立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8个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并明确了各专班组成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本次系统安装将覆盖到全市除修水县之外的所有陆地加油站,水上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船待条件成熟后择时推进。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化石油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原则上由企业根据标准自行建设,民营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加油站数量分担,运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五、项目建设流程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8号)要求,我们还拟定了《九江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数字化项目建设流程》,按项目建设流程,加快推进。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评审和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六、项目建设费用
剔除修水县先行试点加油站,全市建设费用优先安排民营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化石油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原则上由企业根据标准自行建设费用自理,其余101座民营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内加油站数量分担。初步测算,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预备费共计490万元(项目建设费用含3年运维费,按10%标准计算,约50万元,建议由市级财政承担)。中石化、中石油、中化石油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建设费用278万元,县(市、区)政府需承担民营加油站建设费用162万元左右。
七、恳请明确事项
一是审议通过后,建议由市商务局联合市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发文实施。
二是明确由市工发集团作为项目建设代建单位。
三是平台建设费用,根据全市加油站数量分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资金筹集,运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