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企业升限入统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08-28 11:1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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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8-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470
- 责任部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方面,增加:“个转企”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直接办理。 |
采纳 | |
2 |
市统计局 |
在“支持农贸市场统一收银”中加上“统一结算、统一账目管理” |
采纳 | |
3 |
市税务局 |
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整体修改为: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征“六税两费”、减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并进一步支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 |
采纳 | |
4 |
市财政局 |
涉及按零售额予以奖励的,由受益财政兑现政策。 |
采纳 | |
5 |
市财政局 |
考虑到市发改委征求意见的《九江市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也包含对商贸企业的奖补政策,建议将此政策措施纳入《九江市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统一谋划、统一部署,避免“政出多门”。 |
未采纳。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需要明确市、县两级职责,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且本政策主要是针对商贸企业升限入统,有更强的针对性。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范围较广。 | |
6 |
市财政局 |
针对“推动优质企业达限纳统”,建议对入库3年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
采纳 | |
7 |
市财政局 |
“七、支持农贸市场统一收银”,建议奖励对象修改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 |
采纳 | |
8 |
市财政局 |
针对“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建议修改为: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采纳 | |
9 |
浔阳区 |
“涉及零售额(餐饮收入)奖励由各级受益财政兑现政策”其中涉及中心城区的改为“市区两级按税收分成比例兑现奖励” |
采纳 | |
10 |
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市金融办、市行政审批局无意见。武宁县、德安县、瑞昌市、九江经开区、永修县无意见;濂溪区、湖口县、八里湖新区、柴桑区、共青城市、庐山市、修水县、都昌县、彭泽县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