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九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企业升限入统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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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7-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85
- 责任部门:
各有关人士:
为进一步提振商贸企业活力,增强商贸企业升限入统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我局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九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企业升限入统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月25日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人:詹杨斌 0792-8139126
邮 箱:scyxhsmfwk@163.com
附件:《九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企业升限入统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九江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九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企业升限入统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振商贸企业活力,增强商贸企业升限入统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优质企业达限纳统。对2023年起月度纳统的零售和餐饮企业,且在库运行三年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年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年零售额(餐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零售和餐饮业发展。对在库零售和餐饮企业,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15%,且增量达到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引进商贸龙头企业。当年达限纳统的零售(汽车销售除外)和餐饮企业,全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其零售额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鼓励支持“个转企”。对转型前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在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入库的“个转企”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企业将内部食堂新设立餐饮企业并实现入库的可参照“个转企”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支持工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支持在九江市注册的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对当年注册且升限入库成功的贸易企业,除享受升限入库奖励之外,额外奖励3万元;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额外再奖励10万元。以上企业第二年以后,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30%的,每年再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对在九江市注册且当年升限入统的电子商务企业,除享受升限入统奖励外,当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以上企业第二年以后,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30%的,每年再给予奖励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支持农贸市场统一收银。对实现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统一账目管理且纳统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市本级共给予15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市本级资金给予10万元奖励,第二年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各县(市、区)给予相应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征“六税两费”、减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并进一步支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九、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当年入统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商贸企业提供优惠融资担保增信支持,由九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见贷即保”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提高企业融资便利程度,压缩企业整体融资时限,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执行最低融资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融担公司]
十、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支持。金融机构以培育拓展“首贷户”为重点,制定“首贷户”年度拓展目标,纳入内部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小微企业首贷户户数明显增长。主动对接无贷户名单,加大政策宣传和融资对接力度,有效帮助相关市场主体首次获得贷款。[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一、加大金融惠企纾困力度。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小微实体经济予以支持。继续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批零住餐等行业主体的支持力度,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二、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个体工商户由原来的“注销老证、重新办证”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变更经营者,进一步方便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转让,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个转企”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直接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大力加强"惠企通"平台应用。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服务流程,加强"惠企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惠企通"平台企业注册率。规范惠企政策和惠企事项梳理更新发布工作,推动商贸主体优惠政策精准直达。提升商贸主体获取政策便利度,提升政策兑现效能,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兑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前述第一、二、三、五、六条中涉及零售额奖励由各级受益财政兑现政策,即市与区(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按1:1比例分担,柴桑区及其他县(市)由当地财政负担。有效期三年,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