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07-11 10:47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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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7-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93
  • 责任部门:

九江市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庐山市

将“庐山牯岭街”修改为:“庐山牯岭天上街市”

采纳

2

柴桑区

建议在“加快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中加上“新长江建材市场转型升级”。建议在“推进会展业加快发展”中的“大力发展会议经济和地方特色会展”后面加上“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建设会展中心”。

采纳

3

市发改委

建议将“引进培育知名品牌”中的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作为航运物流产业链链长办,具体负责航运物流项目招引,品牌引进应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我委无相关职责。建议将“打造康养体育消费品牌”中的责任单位由“市发改委”改为“市民政局”理由:养老的科学布局、事业发展的规划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将“进一步推动商贸物流效率提升”中的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理由:提升商贸物流效率的具体措施中市发改委无具体工作职能。建议将“发展口岸经济”中的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理由:发展口岸经济的具体措施中市发改委无具体工作职能。

采纳

4

市工信局

建议将“建设打造一批电商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内容修改为:“建设打造一批电商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区域性电子商务重镇”。建议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完成瑞昌港区、彭泽港区扩大开放验收”内容修改为“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满区、扩容升级,完成瑞昌港区、彭泽港区扩大开放验收”。

采纳

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商贸主体壮大行动”中的第“加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培育”的责任单位增加市行政审批局。理由: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清单》的通知(九府办字〔2021〕43号),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指导全市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我局已不再受理该类业务。

采纳

6

市住建局

“推动商业街区能级提升”、“加快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建议这两项任务中责任单位删除市住建局。理由:商业街区打造、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均不涉及市住建局职能,且按照市“项目大会战”分工安排,市住建局只负责牵头调度城建领域项目建设,而商业街区、交易市场项目并不属于“项目大会战”中城建领域范围。

采纳

7

市港航局

“进一步推动商贸物流效率提升”中的责任单位删除市港航局。理由:提升商贸物流效率的具体措施中市港航局无具体工作职能。“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中有关表述改为“稳定开行中欧(亚)班列”“深化九江港与武汉港、岳阳港、泸州港、上海港、宁波港等港港合作。”

采纳

8

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的“加大县域商业建设力度”所列举的工作任务,并不涉及我局的工作职能,建议将责任单位中的“市农业农村局”删除。

采纳

9

市司法局无意见


10

市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集团、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九江海关、市税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联社、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营商办、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无意见。


11

除庐山市、柴桑区外,其他县(市、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